江西师范大学2025年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江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高校。学校融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大学科门类于一体,被江西省人民政府确定为优先发展的省属重点(师范)大学。
学校是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全国第一批学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现有6个ESI全球前1%学科,5个江西省一流学科,1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其中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4个,专业学位博士授权点1个;7个博士后流动(工作)站,3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学科实力: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马克思主义理论进入A类学科,教育学、心理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化学进入B类学科。而且,依据软科的最新数据,该校在全国范围的排名中,已从223位跃升至117位,发展势头迅猛。
教学成果:目前,江西省近50%的中小学特级教师、60%的中小学省级骨干教师以及超过80%的高中特级教师和学科带头人均毕业于这所院校。
报名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大学本科毕业,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申请硕士学位须满3年);
(2)已获得的学位为国(境)外学位的,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1.第一阶段:申请人自通过资格审查之日起,必须在5年内完成培养方案中所有课程的学习和考试,修满规定的学分,获得合格证书,并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是否需要进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由所报专业决定)。5年内未通过我校组织的课程考试和国家组织的外国语水平及学科综合水平考试者,将不予通过第一阶段的学习,相关学费也不予退还。
2.第二阶段:学员通过第一阶段的学习后,将进入第二阶段学习(论文撰写阶段)。学员应在一年内(以最后一门课程考试完成时间为起点)提交学位论文,在提交学位论文后的半年内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3.如论文答辩未通过,但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修改论文后,可申请重新答辩一次,但需在半年之内通过论文答辩,如仍未通过则不能再申请学位。
4.学员第一和第二两阶段的学习期限不超过六年半,逾期未办理相应手续或学位论文未能通过答辩者,学校将不予授予硕士学位。
5.学位授予按照我校《江西师范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的管理办法》和《江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